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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文外链] 江门会计培训真账实操:土地租赁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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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2 11: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令第十一号)二条规定,下列凭据为应纳税凭据: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造工程承揽、产业租借、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产业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据;
  (二)产权搬运书据;
  (三)经营帐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认纳税的其他凭据。
  《印花税暂行条例》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产业租借合同包括租借房子、船只、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第255号)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罗列的凭据和经财政部确认纳税的其他凭据纳税。
  由于土地租借合同不在印花税罗列规模,因此不需要交纳印花税。
  文章源自:江门会计培训真账实操   http://www.jmjinghu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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